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岗位
要求和待遇
清洁工
1名。
1.4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2.服从管理安排,为人和善。
3.居住在东莞市市区范围内。
4.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待遇:
(1)薪资水平:不低于元/月;
(2)双休,享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
联系人: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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