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创造者经济
比尔·盖茨(BillGates)在年1月出版的《内容为王》(ContentisKing)一书中写道:“互联网令人兴奋的事情之一是,任何拥有PC和调制解调器的人都可以发布他们创造的任何东西。内容。这篇文章为随后的互联网自我表达浪潮奠定了基础。近二十年来,互联网的蓬勃发展让我们见证了创作者经济的爆发式增长,用户最初的自我表达爱好也变成了专业的内容创作。
那么什么是造物主经济呢?简单地说,无论你是作家、画家、摄影师、厨师、开发者,还是其他任何有技能的人,你都有机会通过创造内容来创收,这种经济生产模式被称为创造经济。
创造者经济的兴起取决于各种平台的发展。在中国,我们见证了官方账号——抖音、小红书、哔哩哔哩的繁荣。国外还有Facebook,Twitter,YouTube,Instagram和TikTok等社交媒体。盛开。内容创作者不再受制于制作和营销公司的摆布,创作者可以跨主要平台以低成本的方式接触潜在受众。与此同时,创作者也在寻找更多更好的方式来通过其内容获利。常见的包括奖励、广告流量分享、会员、商务合作等,以及线上明星经纪公司和粉丝奖励订阅平台。Patreon,GoFundMe,OnlyFans和Substack等公司也出现了,以满足创作者的货币化需求。
从某种程度上说,创造者经济是建立在平台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的。创作者在努力制作内容后,平台享有数据所有权、用户关系、流量分配等完全权利。.平台掌控着核心的变现机制,全球数千万创作者是这一机制的驱动力。毫无疑问,平台是这个创作者经济市场的最大受益者,而不是内容本身的创作者。
2.Web2中创作者的困境
创作者和平台有着双重利益,但平台作为流量和收入分配中的强者,让大多数创作者面临尴尬的局面。
困境一:创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没有实际控制权
在Web2创作者经济结构中,创作者完成作品的出版时,文件存储、用户访问数据、货币化过程都由平台以集中的形式整合,平台是这些作品的所有权和发行权的实际控制者。不仅如此,一些平台还可能利用自身优势,强迫用户签订一些不公平的协议,比如专有权,只允许作品在平台上发布;或被要求放弃将来改编作品的权利。
此外,由于内容的所有权不完全归属于创作者,因此内容版权无法追溯到来源。一些Web2“带来者”通过不同平台上不同账户的转移和抄袭,实现自己的流量实现。
困境2:创作者利益的分配不够公平
平台掌握所有用户信息偏好,主导流量分配规则,内容普及和变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算法,引发利益获取不公平的恶性循环。
以YouTube为例,10%的顶级博主获得90%的福利,其余10%的福利被多名博主瓜分,可见利益分配不公。顶级主播受益于红利的早期增长,吸引了一批稳定的内容消费者,跑完后,他们吸引了优质创作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