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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7/9 2:56:00

前言

书接上回,我们上篇文章(白话“清洁验证”第一篇)中对相关法规指南以及清洁工艺的开发和设计进行了讨论,本篇文章我们接着说说第二阶段清洁验证/确认的内容。

清洁验证/确认

一旦第一阶段清洁工艺开发和设计完成,就可以进入清洁验证生命周期的第二阶段清洁验证/确认阶段,这也是我们传统的清洁验证阶段。

我们按照FDA工艺验证的行业指南,同样将清洁验证/确认阶段也分为2个部分:

2.1阶段设备/设施确认;2.2阶段清洁工艺性能验证/确认。

由于目前国内MAH制度的实施,第二阶段往往需要由研发机构向生产工厂或CDMO进行技术转移。在进行技术转移的时候,我们会对设备和清洁工艺进行差距分析,并根据差距分析来确认是否需要进入2.1阶段,还是直接跳过2.1阶段进入2.2阶段。

就像上文说的,由于研发机构在进行清洁工艺开发时有可能并不知道生产工厂或CDMO的设备情况,在进入2.1阶段之前,可能还需要生产工厂或者CDMO继续进行第一阶段的延伸设计和开发。并根据延伸设计和开发的结果确认是否需要重新对设备进行确认。

当设备确认完成后,就要进入2.2阶段,在正式进入2.2阶段之前,我们还需要额外解决几个问题:

清洁残留标准的确定取样方法的分类及回收率研究最差品种的选择那我们逐项进行讲解。

1.清洁残留标准的制定

在清洁工艺开发和设计阶段我们已经讲到了清洁残留标准的制定,但是由于篇幅问题,我们还是把部分细节内容放到这个章节来讲,读者请结合这两个章节来共同阅读清洁残留标准的制定。我们在本章节使用问答的模式来解释这些细节问题。

使用上述清洁残留标准计算公式时,是否还需要增加额外的安全因子?

在PIC/S的备忘录PI-1中,其写明“评估HBEL值与清洁限度之间的安全系数。采用10作为系数可能是合理的,可相信不会超出允许暴露限”。

在ISPE清洁验证指南中也写明”由HBEL证明的清洁残留SL不能用作CPPQ之后的常规清洁限度”。

综上所述,作者认为使用HBEL来进行清洁限度计算时,应使用额外的安全因子。因为HBEL本身是基于健康的暴露限值,意味着人员在每天接触该浓度化合物的情况下,终生(80年)是不会对健康造成伤害的。但是污染源不仅仅是清洁残留,空气传播、机械传播等都会带来化合物的污染,因此使用HBEL作为清洁残留限度来说是不恰当的,因为结合其他污染源可能就超出了HBEL。所以在使用HBEL的方法时,建议增加2-10之间的安全因子是更准确的。

如果化合物的HBEL我们不清楚的话,应该如何计算残留限度呢?

PDE=(NOAELxWeightAdjustment)/(F1xF2xFxF4xF5x)

如果我们有NOAEL值,我们可以根据NOAEL值推导出HBEL。

如果我们没有NOAEL值,我们可以使用NOEL、LOAEL、LOEL值代替NOAEL推导,但是需要修改F5的对应取值(参见ICHQC)。

如果以上数据都没有,我们仍可以使用OEL值来进行推导,详见下方公式:

PDE(μg/天)=OEL(μg/立方米)x10立方米(在8小时内工人吸入的体积)

需要注意的是,OEL值计算PDE并不是一个太准确的方法,主要原因是由于OEL值是根据生产工人来计算的,而PDE是针对所有人群计算的,有可能存在老人和小孩,两者是有差别的,且相比于OEL,PDE有更多的获取途径。

但是如果OEL值也没有,特殊情况下我们可以使用LD50来推导HBEL值。

是否可以使用LD50推导HBEL值?

在PDATR29中给出了LD50推导PDE的公式:

但是在EMA发布的HBEL问答和PIC/SPI05-1中有如下要求:

Q:是否可使用LD50计算药品HBEL?

A:不可以,LD50用作药品HBEL计算起始点是不够的。

在APIC清洁验证指南中其进一步的解释:

制剂和API应该至少有一个或多个NO(A)EL或LO(A)EL值。只有非常少情况下,例如药品早期开发阶段,可能没有NO(A)EL或LO(A)EL,这时可使用LD50值,但需要使用非常保守的不确定性因子。无论如何,在此类情形下强烈建议限制将LD50作为POD,因为LD50值在预测长期效应方面并不可靠。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就目前业界的认知,LD50用来推导HBEL是不太被认可的,但是结合APIC的解释,如果在所有数据都没有的情况下,且后续产品是一次性服药或短期用药的话,是可以使用LD50来推导HBEL值的。

如果LD50也没有或者不可用,我们应如何制定清洁合格限度呢?

如果什么数据都没有,我们仍可以选择以下的方法制定清洁合格限度:

-根据污染物结构,查询类似结构化合物的ADE/PDE值,然后进行预估;

-用TTC进行清洁合格限度的计算;

-根据1/日剂量或者10ppm的方式进行清洁合格限度的计算。

既然所有指南都推荐使用HBEL作为清洁合格限度,那么我们之前清洁验证的限度应如何处理?是否还有必要保留1/日剂量和10ppm的限度制定方法?

需注意的是,HBEL的方法仅适用于具有药理活性的污染物。不具备药理活性或者灭活破坏药理活性的污染物不能使用HBEL的方法推导清洁合格限度。

在EMAHBEL问答和PIC/SPI05-1中,有如下规定(ISPE也发布了此观点):

对于已有产品,生产商可保留其历史曾使用的清洁限度,将其作为警戒限,前提是在考虑清洁工艺能力时,它们足以保证不会高于HBEL水平。为首次引入某个设施的产品建立清洁警戒水平时,可采用类似的方法。

但是在年发布的WHO指南中,其给出了不同的观点:

在历史GMP文件中所建议的清洁验证可接受标准并未考虑HBEL。现在应计算基于HBEL的清洁限度,并与正在使用的清洁限度进行比较。

之前建立的清洁限度如果比HBEL更为严格,也是可以使用的。如果有数据存在(即统计学过程控制),所有警戒限和行动限均不应该依据历史上建立的清洁限度,而应基于统计学分析。

从上面2种不同的观点来看,作者更倾向于WHO的观点,既在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我们不应该人为的允许其超出之前的限度。警戒限和行动限也不应该由之前不合理的标准所代替,应该基于统计学的数据。

另外,由于EMA、PIC/S和ISPE都表述了可以使用HBEL推导的合格限度,舍弃历史更严格的限度,但是基于污染本身只有负面影响,作者不建议大家在可以控制更严格的基础上放宽清洁残留的限度。

如果车间设备材质不同,导致某几个设备不好清洁至合格标准,是否可以设立额外的限度?

是可以的,在PDATR29中,有如下描述:

为了评估一个由多个操作单元组成的操作步骤,重要的是计算每一操作设备中的累积残留。MACO是可能存在于不同设备的共用面积上所有目标残留的总和。通常一个设备组中每一共用表面都采用相同的限度。另一种选择是将MACO的总量不平均地分配给不同的设备,其总量依然可以有效反应出MACO。例如,如果一个设备组包含三个独立容器,三个容器具有相同的表面积,如果将MAC按照总表面积平均分配,则限度可能为1.0μg/cm2,相反,可以不平均地分配MACO,使设备A的SAL为0.5μg/cm2,设备B是1.0μg/cm2,设备C是1.5μg/cm2。

HBEL的推导公式以及查询方法

HBEL主要是ADE和PDE,ADE的推算公式如下:

▲(EMAHEBL指南)

PDE的推算公式如下:

▲(ICHQC)

需注意的是:

起始点(POD)是外推得到HBEL的剂量水平。起始点可以有多种形式,它可以来自动物或人体数据,剂量水平可以对应不同的反应水平。它亦可依据评估当时药品的开发阶段。药品开发后期,会有越来越多的数据,就有几个POD供选择。在此情况下,应采用最相关或最保守的HBEL。当然,最恰当的POD应该由专家判断谨慎选择。

在PIC/S的指南中,其给出了目前欧盟推荐的查询网站和网址:

如果制造商是原研厂家(或原研厂家的受托方),应使用/提供原研的药理和*理数据。

如果制造商不是原研厂家,则应查询多个数据源,例如:

欧盟公共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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